关于印发重大环保装备与产品产业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厅(委、局)、科技厅(委、局)、财政厅(局)、环保厅(局): 为落实国务院印发的《“十二五”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规划》(国发 [2012]28 号),加快提升我国环保技术装备发展,我们制定了《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与产品产业化工程实施方案》。现印发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实施。
附件: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与产品产业化工程实施方案.doc
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2014年 9 月 9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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